昨天,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了解到,为了保护好、利用好扬州每一座山,强化生态保护修复,筑牢生态安全屏障,助力生态宜居名城建设,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《扬州市“一山一策”工作行动方案》。
《行动方案》以黄海高程30米以上作为山体认定标准,扬州境内共有铜山、龙山、捺山、白羊山、庙山、神居山、甘泉老山(老山汉墓)和蜀冈峰八座山体,涉及仪征市、高邮市、邗江区、蜀冈——瘦西湖风景名胜区。
我市将按照生态优先、绿色发展,科学规划、合理利用,多元合作、协同推进的总体原则,分年度推进保护利用工作。
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处处长施杰介绍,2024年,我市将完成全市山体保护利用规划研究方案和所有山体“一山一策”保护利用实施方案编制,启动实施首批“一山一策”项目;2025—2027年,每年度实施一批“一山一策”项目。
施杰介绍,为统筹指导和协调“一山一策”工作,我市成立了市级“一山一策”工作领导小组 。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将统筹推进对相关市(区)功能区的“一山一策”保护利用实施方案编制、年度实施项目清单制定、项目实施进展、实施成效等进行督查评价、定期通报督查情况,确保取得实效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